通知公告
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校内办事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聘期制教师等申请固定教职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22日 08:26 点击数:6063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和《武汉大学新选聘教师聘期制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5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聘期制教师等申请固定教职评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在学校连续工作24个月及以上,聘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的聘期制教师(含聘期制讲师、特聘副研究员)、博士后、协同创新平台聘用教师、各单位经学校审批试点聘用的教师。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职称申报系统(http://rsbzc.whu.edu.cn/zc/login_simpletoLogin.do),选择聘期制教师申请固定教职表格,填写受聘以来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业绩。申报成果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二)业绩展示

二级单位将申请人填报的工作业绩表在职称申报系统中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期不少于7天。教职工个人可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在“公示查询”中查阅单位公示的申请人信息。

(三)单位评议推荐

1.单位分党委(党总支)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考核,提出明确的推荐和考核意见。申请人若存在《武汉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师德失范行为,不得申请固定教职。

2.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教学纪律与规范、课堂教学质量、教学过程管理、教学改进、教学服务与投入等情况,并综合考虑督导、同行、干部听课和学生评教等结果。聘期内有重大教学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聘期内所有课程的学生评教结果均位于学院后40%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固定教职。

3.单位教授委员会或教授会议对申请人聘期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和评议表决,实到评委人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申请人同意推荐票数须达到实到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入下一轮评审程序。

4.党政联席会议依据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教学评估情况,以及教授委员会或教授会议的评议结果,确定固定教职推荐人选。

5.推荐人选进入申报系统,勾选不超过15项代表性成果。

6.各单位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填写单位评议意见,并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聘期制教师申请固定教职审批表》。通过系统直接导出。

2)《代表性成果上会一览表》(见附件1)。通过系统导出,须本人签字确认。

3)《本学科教师评价的情况说明》(见附件2)。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差异性,凝练候选人所在二级学科评价的关注点及特点,形成《本学科教师评价的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报送至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人事部203室),电子版发送至whurcb@whu.edu.cn

(四)学部人力资源专家组会议评审

1.单位介绍情况。单位负责人介绍推荐人选及其所在学科情况,每个推荐人选及其学科情况介绍不超过3分钟。

2.候选人陈述及答辩。陈述内容包括:本人学习工作经历,受聘以来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和主要学术贡献,未来的工作设想及预期目标等情况。以PPT形式陈述,时间不超过7分钟,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3.专家投票确定固定教职拟聘人选。

4.评审结果公示。

(五)学校审批聘任

1.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固定教职聘任人选。

2.学校与聘任人选签订固定教职岗位聘用合同。

三、日程安排

(一)420日至55日,个人申请、单位接收。

(二)56日至525日,业绩展示、单位审核推荐并提交材料;申请人勾选15项代表性成果。

(三)526日至620日,学校复核、评议、公示及聘任。

四、其他说明

(一)特聘副研究员、聘期制讲师等在校工作期间最多有两次机会申请参加转固定教职评估,各单位务必提醒相关教师合理申报。

(二)在世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校外聘期制教师或博士后,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择优推荐,统一选拔。

(三)2021年第二批聘期制教师等申请固定教职有关工作暂定于202110月份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做好准备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申报信息含有涉密内容的,须进行脱密处理。对于提供不实材料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计入申报次数;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报资格,或直接解聘。

各单位要按照“依法依规、严格标准、程序完备、平稳推进”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审核推荐和合同薪酬接续等工作。要认真做好文件精神的宣传,全面宣讲学校追求卓越、建设一流大学的理念和要求;严格依照程序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评价环境。

各单位要加强对聘期制教师的日常管理、指导关心和培养培训,及时帮助其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其成长成才。学校将把各单位聘期制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二级单位目标任务考核重要内容。

联系人:何鹏、李斌琪

联系电话:68756990

电子邮箱:whurcb@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聘期制教师代表性成果上会一览表

2.本学科教师评价的情况说明(模板)



  武 汉 大 学

                                                   2021415



附件1 代表性成果上会一览表.docx】 已下载

附件2 本学科教师评价的情况说明(模板).docx】 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和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