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武大人字〔2019〕86号)精神,学校拟开展2021年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和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学校2018年统一招聘的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且首聘期期满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
(二)已续签第二个聘期的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在第二个聘期内可以参加一次转固定编制考核。
二、考核程序
对于首聘期期满的人员,聘期考核和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同时进行,考核程序为:
(一)个人申报。2021年4月26日前,申请人填报《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表》(附件1)。
(二)综合评价。2021年5月14日前,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评价表》(附件2),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人不少于15人,包括单位班子成员、实验室负责人及同事、该申请人所服务的师生等。
(三)单位推荐。单位汇总申报人综合评价意见,根据申报人聘期考核情况,结合单位岗位实际,经党政联席会(或相关职能委员会)研究确定聘期考核等次及推荐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人选,上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天。
(四)材料上报。2021年5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下列材料上报学校:
1.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情况报告;
2.《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表》;
3.《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评价汇总表》。
(五)学校评审。组织召开学校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会。专家以投票方式确定转固定编制推荐人选。
申请人须在会上进行陈述和答辩。申请人以PPT形式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主要学术贡献、受聘以来的成果业绩及未来的工作设想等情况,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候选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评审结果经学校审定并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处于第二个聘期的人员,不再进行聘期考核,只参加转固编考核。
三、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通过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相关手续。
首聘期期满未通过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但聘期考核合格的,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学校审批,可以按原聘用方式续聘一个聘期;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到期后终止聘用。第二个聘期内仍未通过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的,聘用合同到期后终止聘用,不再续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顺利开展。
(二)推荐单位和被考核人对各类填报、述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在相关工作中查实被考核人伪造材料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追究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取消被考核人相应申报资格。
联系人:王鑫,电话:68752621。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表
2.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评价表
3.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评价汇总表
武 汉 大 学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