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副职任免

导语:服务对象:行政部门、院系、科研及直属单位 办理时限:依据审查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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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方案

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干部配备和调整需要,提出干部选任工作方案报人事部

职工办:孙斐
027-68752621
   
审核方案

人事部根据二级单位岗位设置和干部配备情况审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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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荐/竞争上岗
民主推荐:
方案审核通过后,二级单位召开教职工会议,以无记名形式填写民主推荐票
竞争上岗:
(1)报名及资格审核
干部自愿报名,单位审核报名条件
(2)竞争上岗面试会
面试答辩(必要时可加笔试)和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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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考察对象

二级单位根据民主推荐或测评情况,以1:2左右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本单位发布考察公告。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应征求所在党委(党总支)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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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察

单位成立考察组(两人及以上组成),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形成考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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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研究

二级单位召开党委会,结合考察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征得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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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有关材料

二级单位确定建议人选后,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连同选任情况报告和考察材料报送人事部(电子版、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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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审查

人事部对拟任人选进行档案任前审核以及廉政函询,对二级单位报送材料进行职数、条件、资格及任职程序等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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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及发文任职
审查后不存在影响任用的情况,人事部召开部务会讨论,通过后发文,分别报分管校领导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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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

《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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