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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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家属告知书由直系亲属签字,涉及多子女或直系亲属间协商不一致的需达成协议后共同委托一人前来办理,并签署委托书。

温馨提示:鼠标点击可进入每个办事流程详细说明。
   
开具《丧事从简证明》

《丧事从简证明》:家属携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等材料至离退休工作处办理。

离退休处

一区:027-68765207
二区:027-68772495
三区:027-68771324
四区:027-68759372
   
抚恤金发放
人事部工薪办收到完整材料、清算抚恤金并由办理人签字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人事部通知财务部发放抚恤金至相应银行卡。请将去世人员工资卡保留12个月。
工薪福利办公室
027-68752281或
027-68752623
   
现场办理
携带《丧事从简证明》、《社保停发说明》、户口本(或复印件)、委托书(配偶及非独生子女)到人事部103室办理。
工薪福利办公室
027-68752281或
027-6875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