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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2:35 点击数:1568 来源:

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意见

武大人字[2005] 55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学校博士后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学校博士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切实做好博士后工作的战略规划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在促进学科发展、学术交流和科技创新以及培养、吸引和使用高层次人才方面的独特作用,把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成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重要基地。

2.主要目标。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和现有条件,并结合博士后工作的实际,从现在起到2010年,博士后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学院(流动站)二级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二者之间的管理关系,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完善博士后招收选拔制度、培养使用制度、考核评估制度,实现博士后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适当增加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数量,力争流动站的数量达到30个以上。

——逐步扩大博士后的招收人数,提高企业和外籍博士后的招收比例,年招收博士后150~200人,使在站人数达到300~400人。

——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的培养质量,着力培养博士后的自主创新能力。博士后发表的学术论文、取得的专利成果数量和质量及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培养一批社会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管理人才、学术带头人,力争造就若干名具有国内、国际学术影响的拔尖人才。

3.科学制定博士后工作规划。学校和流动站所在单位要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将博士后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中,把博士后工作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特别是各流动站应将博士后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与学科建设及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结合起来,实现选才、育才、用才一体化。充分发挥博士后流动站人才储备库的作用,注重从出站博士后中选留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以加强学术梯队建设,不断提升学校综合科研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博士后工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4.学校成立由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部、研究生院、科技部、社科部、财务部、国际交流部、工会、后勤保障部和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协调委员会,由主管人事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校博士后工作,审定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协调博士后工作与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

5.流动站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严格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术委员会主任和相关专家组成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博士后工作的直接领导。流动站领导小组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认真落实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科学制定流动站工作规划,切实履行好博士后的招收选拔、日常管理、中期和出站考核等职责。

三、加大宣传,实施重点资助,努力提高博士后招收质量

6.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发挥媒介作用,扩大学校博士后工作的宣传力度。各流动站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特别是专家教授的作用,加强对外联系,吸收更多优秀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实行重点资助博士后制度,以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有发展潜质的优秀博士(如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进站,予以重点资助,切实提高博士后招收质量。

8.为促进学科间的渗透与融合,加快交叉学科的发展,在继续实行招收外校博士为主的方针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合理选留一定数量的本校优秀应届毕业博士做跨学科博士后。

四、完善考核激励体系,加强流动站建设,确保博士后培养质量

9.完善对博士后的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纪律约束等管理办法,根据不同学科情况,完善博士后的考核标准,健全日常考核与中期考核、出站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并把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的完成情况作为博士后考核的重要内容。

10.设立博士后奖励基金,根据考核结果的不同等次,分别给予博士后和合作导师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后给予重奖,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11.加强流动站建设,定期开展博士后工作评估。没有设立流动站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建立博士后流动站;为了从制度上保障博士后的培养质量,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要求,定期对流动站的工作进行评估,并结合评估工作情况,开展评选表彰先进流动站、优秀博士后和优秀博士后管理人员的活动。

五、完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实行博士后分类管理

12.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博士后资金投入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二是学校根据博士后规模的增长情况和实际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三是各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根据学科发展和科研项目的需要,相应配套一定资金;四是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博士后经费投入每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13.实行分类管理。重点资助博士后、全额资助博士后所需经费,从目前由学校承担,逐步过渡到学校、流动站和合作导师等共同承担;项目资助博士后所需经费由课题组承担;自筹经费博士后和企业博士后所需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或个人、企业承担,学校同时收取一定的博士后管理基金。

六、完善管理体制,改善聚才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

14.健全完善学校与流动站二级管理体制,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充分发挥流动站在博士后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学校要加强对流动站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流动站应将博士后纳入流动性教师岗位聘用管理范围,具体做好博士后的岗位设置、招聘选拔和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支持博士后的工作,关心博士后的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15.学校各相关部门和流动站要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如在图书资料、实验条件等方面,尽可能满足他们的需要或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协助博士后申报各类科研基金项目。学校要通过逐步增加博士后住房或实行博士后住房货币补贴等形式,解决博士后住房困难问题;同时每年投入一定经费,维修博士后住房和添置必要的生活设备,以改善博士后的生活环境。

16.加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融合与互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博士后联谊会的作用,进一步办好《博士后简报》,积极支持博士后开展“博士后学术论坛”等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参观考察、体育健身等各种形式的文体交流活动,培养博士后的自主创新精神,陶冶博士后的情操,丰富博士后的业余生活。

七、创新管理形式,加强对博士后的知识产权保护

17.参照博士毕业论文的管理方式,通过签定协议等形式,加强对博士后出站研究工作报告等科研成果的保护。

18.设立博士后研究报告出版基金,学校每年评选出部分优秀博士后研究报告,按公开出版所需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出版。

八、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扩大博士后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9.各流动站要充分利用学科优势,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扩大与企业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的规模,把产、学、研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校的人才培养与企业的技术进步融为一体,加快科技成果的开发与转化,大力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级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

20.积极吸引海外留学博士和优秀外籍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强与国外研究机构的学术联系和研究合作,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与项目相关的短期出国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的学术水平和国际交流能力。

博士后工作是学校中心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各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合作导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培养更多跨学科、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人才,提高学校综合科研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武汉大学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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