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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人员调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0:00 点击数: 来源: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人员调动工作,自202131日起,除列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外,各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须经过校内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单位拟在校内招聘的管理岗(内设机构副主任及以下)、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工勤岗位属于本通知的适用范围。

二、基本原则

学校统筹,合理流动;双向选择,择优上岗;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工作程序

(一)岗位申报。拟招聘单位梳理现有同类岗位上的现有人员情况,提出招聘岗位申报理由、招聘条件和招聘方案,填报《武汉大学校内招聘岗位申报表》,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或相关职能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报学校审核。

(二)缺岗审核。学校根据该单位现有岗位和人员情况,核定是否招聘。必要的还需报学校相应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评估。

(三)发布招聘公告。人事部在学校人事部网站“校内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

(四)单位组织招聘。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竞聘方式组织校内选聘,确定拟聘人选。填写《武汉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转岗)申请表》,经拟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同意后,报学校人事部。调入、调出辅导员岗位的,还需学生工作部门同意。

(五)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同意后,在人事部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的办理校内调动手续。涉及内设机构副主任任免的,还需履行学校相关干部任免程序。

四、有关说明

(一)为保证队伍稳定,2015年起新招聘的辅导员在转固定编制前,不得调离辅导员岗位。为保证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需要,2016年起新招聘的专业技术支撑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编辑技术人员、图书资料技术人员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调离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为稳定附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队伍,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工原则上不得转入校内其他岗位。

(二)鼓励不适应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校内招聘。单位紧缺的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调离该工作岗位。

联系人:杨清,联系电话:68752621,电子邮箱:zgb@whu.edu.cn

 

人 事 部

202133


武汉大学校内招聘岗位申报表.docx】 已下载

武汉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转岗)申请表.doc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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