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和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4年首聘期期满的学校统一招聘的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
(二)已续签第二个聘期的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在第二个聘期内可以参加一次转固定编制考核。
二、考核程序
对于首聘期期满的人员,聘期考核和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同时进行;对于处于第二个聘期的人员,不再进行聘期考核,只进行转固定编制考核。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
4月22日前,申请人填报《武汉大学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工作业绩表》(附件1)。
(二)综合评价
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组织评价人填写《武汉大学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综合评价表》(附件2),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人不少于15人,包括单位班子成员、同事、该申请人所服务的师生等。
(三)单位推荐
5月10日前,单位汇总申请人综合评价意见,根据申请人聘期考核情况,结合单位岗位实际,经党政联席会(或相关职能委员会)研究确定申请人聘期考核等次及推荐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人选,单位推荐人数多于1人时,须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单位推荐结果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材料上报
5月17日前,各单位将下列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学校:
1.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聘期考核情况报告;
2.《武汉大学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表》;
3.《武汉大学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综合评价汇总表》。
(五)学校评审
1.单位介绍情况。单位负责人介绍推荐人选及受聘岗位情况,时间不超过3分钟,推荐人选超过3人的单位,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候选人陈述及答辩。候选人以PPT形式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岗位履职情况、受聘以来的成果业绩及未来的工作设想等情况,时间不超过6分钟。专家提问,候选人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
3.专家以投票方式确定转固定编制推荐人选。
4.评审结果公示。
(六)学校审批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通过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相关手续。
(二)首聘期期满未通过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但聘期考核合格的,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学校审批,可以按原聘用方式续聘一个聘期;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到期后,终止聘用,不再续聘。第二个聘期内仍未通过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的,聘用合同到期后终止聘用,不再续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依照程序组织考核评价,确保考核评价程序公平、公正。
(二)申请人和推荐单位对各类填报、述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在相关工作中查实申请人伪造材料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追究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或直接解聘。
联系人:雷婷,电话:027-68752621。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表
2.武汉大学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综合评价表
3.武汉大学聘期制专业技术支撑岗位人员综合评价汇总表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