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借调工作,自2024年起,除当前正在借调的,其他新增借调人员须提前申报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职能部门要梳理本部门近年来借调人员派出情况,依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科建设实际,在重点保障教学科研需要的基础上,评估借调工作的有效性和必要性,综合拟定2024年人员借调计划,并填写《武汉大学2024年教职工借调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
二、借调计划经学校批复同意后,各职能部门在年度内按照核定计划选派人员。确因重要临时性任务增加人员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三、拟选派人员需填写《武汉大学借调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报所在单位和职能部门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其中属于中层领导干部或者涉密人员的,还需征得组织部或者保密办同意。
四、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按标准享受借调补贴,其中属于附属医院卫生编制人员的,可由医院参照学校标准发放。
请各单位于12月29日前报人事部职工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鑫;联系电话:68752621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2024年教职工借调计划申报表
2.武汉大学借调人员审批表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