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弘毅博士后”续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合同即将期满(截止2025年8月1日)的学校2023年第一批“卓越博士后”。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报
4月30日前,申请人填报《武汉大学“弘毅博士后”计划续聘申请书》(附件1),并登陆武汉大学博士后系统(https://hr.whu.edu.cn/)填写续聘申请。
(二)单位推荐
5月15日前,单位汇总申请人综合评价意见,经教授委员会评议研究确定考核人选,单位推荐人数多于1人时,须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三)材料上报
5月30日前,各单位将下列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学校:
1.《武汉大学“弘毅博士后”计划续聘申请书》
2.《2025年“弘毅博士后”续聘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单位推荐报告》
(四)学校审批
学校综合申请人博士后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推荐确定拟续聘人选,拟续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签署弘毅博士后续聘合同。
三、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电话:027-68754011、 027-67811556
武汉大学
2025年4月2日
附件1:武汉大学“弘毅博士后”计划续聘申请书.doc
附件2:2025年“弘毅博士后”续聘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