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现将我校2025年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5。
二、选派类别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0时至4月30日14时。
四、工作安排
1.申请人在相应期限内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在线申报过程中,“受理机构”须选择“武汉大学”。报名完成后,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各单位需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填写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该表由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填报后自动生成并打印提交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5月6日前提交师资工作办公室。此外,各单位还需将单位推荐意见录入word文档(500字符以内)后发送至师资工作办公室邮箱whuszb@163.com。
3.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4.学校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五、录取和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录取结果于2025年6月30日前公布。被录取人员自2025年7月起开始派出。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时请慎重选择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一旦录取不予变更,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等申请。
2.对于外方出具的邀请信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5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
3.该项目录取结果公布前申请人不得重复申报其他国家留学项目。
4.申请人入选后,留学资格将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5.国家留学基金评审全面采用网评方式,申请者网上填报时务必确保电子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6.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9。
7.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71。
联系人:郭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4199
人事部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