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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0:31 点击数: 来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相关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介绍

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类分档资助。2025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月20日开始申报,4-6月份组织专家评审。

二、待遇及支持

1.薪酬待遇

(1)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5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2)国资计划的资助与校发年薪相叠加。

2.其他待遇

(1)满足学校相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副高级岗位资格

(2)鼓励博士后申报国家、湖北省和武汉市等各级青年人才计划 。

(3) 出站后可申请学校预聘-长聘制固定教职副教授特聘系列等岗位,在站期间成果计入。

(4)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在岗位申请过程中予以倾斜。

(5)博新计划入选者在资助期内纳入武汉大学弘毅博士后培养体系。

三、国资计划申报条件与申请材料

详情请于后文扫码下载附件1、附件2,查看通知中《2025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和《2025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

四、申报流程

1.“博新计划申报流程

(1)申请人可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选择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在线填写生成申报书。在填报时,申报书“三、在站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中所填写信息,不得出现任何与姓名、单位名称相关的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以及评审专家判定其他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形,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 0 分。

(2)申请人将申请书发给合作导师审核,并请合作导师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3)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系统提交时间:2月20日—3月20日。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须在3月20日前逐级申请驳回。

(4)院系在线审核,审核时间:3月21日—3月25日

(5)学校在线审核,审核时间:3月21日—3月27日。

2.“国资计划” B、C档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2025年4月15日前)

申请人填写《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书》,并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将纸质版申报书交至各所在学院。在填报时,不得在申报书的二、学术及科研情况三、在站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中填写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可参考使用本人”“本单位”“本实验室等表述,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2)系统申报提交(2025年4月30日前)

申请人于2月20日可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选择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系统提交时间:2月20日—4月30日。

(3)学院审核推荐(2025年4月16日-4月25日)

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超过1人须进行排序),于425日前将个人申报书、《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推荐人选汇总表》及推荐报告(人选审核把关及排序情况,须主要负责人签字)交至人事部博后办。

(4)学校根据名额,择优推荐(2025年5月16日前)

学校根据推荐名额,于2025年5月16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推荐工作。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如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和国资计划 B、C 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 B、C 档申报系统,完成 B、C 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 B、C 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2)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下列条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2.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3.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B、C 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 B 档资助。

(3)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3 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

(4)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届时申报B、C档资助的,本次申报所填内容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之一。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 18 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给予一次性资助,获选人员未提交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材料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5)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工作安排详见附件3:《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

六、申报咨询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李老师/刘老师,027-68754011/027-67811556

 附件1: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pdf

 附件4 :国家资助计划(B、C档)单位推荐报告模板.docx

 附件5: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推荐人选(B、C档)汇总表.xls




附件1: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pdf】 已下载

附件2: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pdf】 已下载

附件3: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pdf】 已下载

附件4 :国家资助计划(B、C档)单位推荐报告模板.docx】 已下载

附件5: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推荐人选(B、C档)汇总表.xls】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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