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武大人字[2010]37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
(二)单位评议
1.单位审查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任职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材料核定。
2.公开展示资格审核通过者的材料。
3.召开单位推荐小组会议,组织群众评价,听取个人述职,进行评议表决,决定候选人选。
(三)学校评聘
1.学校资格审核小组审核。
2.召开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员会会议,评议表决候选人选。
3.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评议表决,决定拟聘人选。
4.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5.下文聘任。
二、材料说明
(一)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用A4纸张打印。
2.《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用A4纸张打印。
3.学术成果原件和出版物封面、目录及论文代表作复印件。
4.外语条件证明、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内)。
个人成果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发表在权威、核心期刊增刊的文章只按一般论文计算。审批表与一览表均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后提交。
(二)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2013年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具体工作安排,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推荐小组会议召开的时间、参会人员及会议结果。
2.《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表格从附件中下载,用A4纸张打印)。
院系(单位)需提交材料的说明见附件4。
三、评议费用
申请晋升各级岗位的人员需交纳一定的评议费用。本次应聘高级岗位人员交纳评议费200元,费用由各单位统一收取上交人事部后转财务部,专款专用。
四、时间安排
(一)2013年12月26日:传达文件、布置工作、组织实施。
(二)2013年12月26日—12月31日:各单位接受个人申请。
(三)2014年1月1日—3月15日:单位资格审核、评议、公示。
(四)2014年3月16日—4月30日:学校复核、评议、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审批表
2.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申报情况一览表
3.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员汇总表
4.关于2013年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院系(单位)需提交材料的说明
5.关于印发《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汉大学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