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校内办事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推荐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4年06月24日 09:37 点击数: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与推荐名额

1.2014年度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分配给我校优秀教师奖名额5名,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推荐名额1名。

2.近三年(2011-2013年)没有入选宝钢奖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名单见附件2)可推荐0-1名候选人。已经获得过宝钢奖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宝钢教育奖申报对象主要为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同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报送材料与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教授委员会评议推荐优秀人选,学校将组织学科评议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差额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2.各单位提交材料包括《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申请表》电子版及15份纸质版、《个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9月1日前报人事部师资工作办公室。

3.通过评审的人员还需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正式材料,具体要求我们将在后面进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蔡瑞

联系电话:68752841

电子邮箱:cairui@whu.edu.cn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可推荐宝钢奖候选人的单位名单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申请表

4.个人信息汇总表

人 事 部

2014年6月24日


上一条:武汉大学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