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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辅导员招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12月01日 13:49 点击数:271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岗位需求,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二级单位行使辅导员招聘评审权,保留否决权和聘用权。

学校招聘工作组负责审批和公布招聘计划、制定招聘基本条件和程序、审核二级单位上报人选条件,基本条件不合格者不予选录。

学工部、研工部分别审核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招聘计划、招聘具体条件和招聘实施方案。

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相关岗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招聘小组,负责具体招聘考核工作。

二、招聘基本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招聘网站统一报名,每人限报2单位,各用人单位不得接收未在学校招聘网上报名的应聘者材料。

(二)资格审核。二级单位根据应聘材料,按照岗位条件、职责要求及报名情况等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考核,并公示考核名单。公示名单应包括应聘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最高学历和学位、本科及以上主要教育经历等主要内容。

(三)招聘考核。二级单位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也可以根据岗位要求,增加其他相关考核内容,如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测试。其中面试环节,二级单位招聘小组须会同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学工、研工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面试小组,小组成员数不得少于11。参加面试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数的3,否则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各二级单位各考核环节要做好相关保密工作,要有专门责任人负责。

(四)用人考察。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经民主讨论,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求同考前公示),公示结束后须报人事部、学工部或研工部备案。二级单位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包括体检、政审函调、实地调查、工作实习等),考察期不少于两周

(五)审批聘用。考察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经人事部审批通过后,签订就业协议。新聘人员实行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首次聘期三年,聘期内参照编制内辅导员,享受职员职级、工资晋升、职务职级晋升等待遇。首次聘期届满,学校将对所有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按一定比例选拔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考核优秀者,转入事业编制岗位

三、相关要求

(一) 各二级单位在招聘工作中应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到程序公开、考核公正和结果公示。

二级单位应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具体招聘实施方案并报学工部或研工部审批,重要信息须在二级单位网站上及时公告,务必科学、规范、有序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工作。

(二) 建立健全招聘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招聘工作原则和程序,杜绝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行为。

拟聘人员一旦被核实有弄虚作假、贿赂招聘人员等影响招聘公正行为的,将不得被聘用,今后也不能应聘我校其他任何岗位。

(三)纪委监察部和人事部负责处理招聘工作中的投诉和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辅导员公开招聘计划

武 汉 大 学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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