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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公派留学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年11月17日 11:02 点击数:201 来源:

关于做好国家公派留学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5]307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与核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类型及指标

评审专家分为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和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两类(重点推荐专家的学科领域详见附件三)。

应结合本单位学科设置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2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2.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3.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原则上应有丰富专业学位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有产学研经验;

4.需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优先推荐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

5.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优先推荐能用外语进行面试者;

6.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三、已推荐专家信息审核

各单位已上报专家信息,如有调离变、职务变动、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一览表》(附件五)

四、工作安排

1. 11月18日前,各单位做好推荐工作通知;

2. 11月18日-20日,各单位遴选推荐评审专家,并组织拟推荐专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一),专家填写时需在“安全选项”中启用“宏”;如果有专家信息更改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一览表》(附件五)。

3. 11月23日前,各单位将拟推荐专家名单和变更名单签字盖章后送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将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zhangwhu@whu.edu.cn

4. 11月25日前,学校组织系统填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给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张晓广

联系电话:027-68756990

附件: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表》

二、《关于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

三、重点推荐专家学科列表

四、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一览表》

六、《已推荐专家一览表》

人事部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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