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大人字〔2004〕8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院(系)办学自主权的意见》(武大字〔2013〕26号)精神,现将学校附属医院卫生技术系列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计划指标及评审条件
高级岗位计划指标由附属医院根据岗位设置规划和申报人员情况拟定,报学校审核批复;中初级岗位计划由附属医院自行确定。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评审条件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大人字〔2004〕84号)执行。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规〔2011〕2号)以及各附属医院制定的补充文件执行。
二、 评审权限调整
学校授权附属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行使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的评审权和聘任权。学校保留正高二、三级岗位的评审权及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评审结果的否决权。
三、 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通过校园信息门户http://my.whu.edu.cn入口登录职称申报系统,选择相应表格填报并提交。
2.申请人向单位提交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外语条件证明、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明、学术成果代表作、承担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单位验证后返还,复印件应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评审结束后返还。申报成果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1.附属医院资格审查小组应由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人事等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申报人资格和条件的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2.附属医院将审核认证的材料公开展示,并将审核结果统一录入职称申报系统。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登录职称申报系统,打印申报表格,签名后递交所在单位。
(三)单位评议
1.附属医院组织教授委员会、同行专家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员会等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和评议表决,提出正高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和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拟任人选,并公示。
2.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填写单位评议意见,向医学部提交评议通过人员材料,包括纸制版申报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学校复核
1.医学部、人事部统筹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复核并展示各医院上报的高级岗位人员材料,四级及以下岗位未达到职称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者直接取消资格,符合条件者公示。
2.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学科评议组评议表决正高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并公示。
3.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评议表决正高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并公示。
4.公示结束后,学校下文。
四、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个人申请
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2月20日:所在医院进行资格审查、评议与公示;
2016年2月20日至4月中旬:学校复核、评审,公示下文。
五、相关要求
(一)为进一步理顺附属医院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今后各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全部归口学校统一管理。
(二)为努力建设一支医德高尚、医术高超的医疗服务队伍,增强附属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综合实力,学校近期将启动附属医院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文件的修订工作,新文件将于2016年度的职称工作中正式启用。
(三)附属医院应高度重视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工作,认真做好文件精神的宣传和解读,严格执行职称文件的各项条件,保证评审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把医学研究、技能钻研、同行影响力和创新成果作为最重要的评价指标,推动学术进步和学科发展。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