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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6年辅导员招聘启事

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6:26 点击数:234 来源:

根据我校2016年各类队伍发展规划和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符合相关岗位的专业和工作要求。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并毕业于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

3.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辅导员者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并在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二、岗位计划

13名。

三、招聘程序

1. 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3日,应聘者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rsbservice.whu.edu.cn/hr/index.shtml),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2.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8日,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核,按岗位条件、职责要求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考核。

3. 2015年12月31日前,学校统一笔试,按照岗位计划数的3倍确定候选人。

4. 2016年1月11日前,学校统一面试,按照岗位计划数的2倍确定用人单位面试候选人。

5. 2016年1月22日前,用人单位面试,确定拟聘人选,并向人事部报送拟聘人选材料。

具体信息请关注学校网站陆续公布的通知。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本次招聘的辅导员到岗时间为2016年7月1日,报到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聘人员实行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首次聘期三年,聘期内参照编制内辅导员,享受职员职级、工资晋升、职务职级晋升等待遇。首次聘期届满,学校将对所有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按一定比例选拔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考核优秀者,转入事业编制岗位

武汉大学

2015年12月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以及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管理系列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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