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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11:15 点击数: 来源:

全校各有关单位:

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湖北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考试年龄和复审日期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鄂安考〔201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安考〔2016〕6号)和《湖北省特种作业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试行)》(鄂安考〔2016〕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我校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取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考试人员范围

1、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在2015年12月之前,且未通过2015年12月16日考试的人员;

2、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在2018年12月之前,复审日期在2015年12月,但未通过2015年12月16日考试的人员;

3、新考证人员。

二、培训考试安排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白底一寸彩照2张;

4)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的体检健康证明;

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的证明(所在单位提供)

上述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集中报人事部职工管理办公室,人事部统一上报湖北省生产考试中心指定的培训机构安排培训,培训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缴费问题

学校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15年12月考试费及此次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未通过考试人员,需再次参加培训考试的,费用自理。

外聘人员的培训考试费用自理。

三、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无证不得上岗”的安全生产准则,严禁违规聘用(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

2、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特种作业岗位管理及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员工职业素养,严格监管,满足学校特种作业岗位需求。

3、持证员工不足的单位可采取外聘、外包等形式由有资质的人员、机构完成学校特种工作任务,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人事部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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