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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02日 09:02 点击数: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8〕109号)精神,现将附属医院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级各类职务申报条件参见《武汉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试行办法》。

(一)计划申报

各附属医院根据职务设置规划和申报人员情况,向学校申报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二、三、四、七级年度评审计划,经学校批复后执行。

(二)个人申请

1.申请人登录职称申报系统(http://rsbzc.whu.edu.cn/zc/login_simpletoLogin.do),选择相应表格填报并提交。业绩信息应尽量从系统业绩库中导入后完善,确需手动添加的业绩信息应在系统中上传PDF佐证材料,经相应职能部门核定后入库。申报成果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2.按“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条款申报的申请人,须填写《武汉大学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并将三项标志性成果的证明材料上交所在单位,材料原件经单位验证后返还。

(三)资格审查

1.各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基本条件,其中二、三级表项条件和四、七级基本条件须送相关职能部门线下核定。

2.各附属医院将审核认证的材料在系统里公开展示。

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登录职称申报系统,打印申报表格,签名后递交所在单位。

(四)单位评议

1.附属医院党委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组织考核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度。

2.附属医院以教研室、科室或系(所)等为单位对申请人教学、医疗、科研等业务能力进行考评,实行教育教学“一票否决”制度。

3.对于按“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条款申报的,所在单位应进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具体要求如下:

(1)至少聘请5名校外同行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标志性成果进行评议,评议采取匿名形式;

(2)校外同行专家应选取一流医学标杆院校(或专科)业务能力突出、作风正派的知名专家;

(3)如有两名同行专家评议未通过,则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程序。

4.附属医院组织教授会议对各级职务申请人进行评议表决,提出各级职务推荐人选,并公示7日。

5.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差额评定二、三、四级推荐人选,决定副高及以下拟通过人选。晋升高级职务申请人均须到会进行答辩。评议结果经公示7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6.二、三、四、七级职务推荐人选选择不超过15项的代表性成果,填写并提交《代表性成果一览表》给所在单位。

7.各单位在职称申报系统填写单位评议意见,向学校提交评议通过人选材料及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报告。

(五)学校评议

1.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附属医院上报的高级职务人员材料进行复核。

2.学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议表决二、三、四级职务拟通过人选。二、三、四级职务申请人须到会进行答辩。评议结果经公示7日无异议后,学校发文授予资格。

三、日程安排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9日:个人申请、单位接收。

2019年1月10日至3月20日:单位资格审查、评议、公示。

2019年3月21日至5月20日:学校复核、评议、公示,并下文聘任。

四、工作要求

(一)附属医院党委应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的鉴定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

(二)各附属医院应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以职称工作为抓手强化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提升附属医院人才培养质量。

(三)各附属医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文件精神的宣传,严格把关职称文件的各项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审查,杜绝上报有问题的材料;同时要严格依照程序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附属医院应妥善留存职称评审过程有关材料档案至少10年,保证评审全程可追溯。学校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一经查实,连续3年取消其申报资格;对于学术不端行为者,学校将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对于组织不力、把关不严或违规操作的单位,学校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坚持把医学研究、技能钻研、同行影响力和创新成果作为最重要的评价指标,推动学术进步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杜绝任何影响评审公正性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评价环境。

(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申报人存在近亲属关系或研究生师生关系的,应当回避。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组织成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向任何人泄漏评审聘任信息。

(七)为了适应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发展,根据社保工作实际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要求,评审当年11月30日前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和分级。学校已于2017年起调整相应政策,请各单位继续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八)医学部统筹附属医院卫生技术系列岗位的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68758689 68754199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试行办法》

2.《武汉大学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

武 汉 大 学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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