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把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武汉市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开展2024年度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选拔对象为近5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入选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专业精神、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为武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其中,申报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计划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获得省(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三项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获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在 SCI 等国际著名刊物及国内一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5 篇以上者。若同一项目重复授奖,只计最高奖励。
2.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振兴武汉现代制造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领衔技术骨干。主持承担国家、省(部)、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经相关法定机构评价为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或者主持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技术改造工程,突破关键性技术难题,促进产业发展与产品创新,获得显著经济效益。
3.长期工作在工农业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资源或在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改造等方面业绩突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经济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市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者。
4.长期在城建、水利、交通等工程技术行业中工作,技术领先,业绩突出,在省、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近 5 年获一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测设计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测设计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在防汛抗洪中作出突出贡献,被省、市政府授予一等功的工程技术人员。
5.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对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并获得省(部)、市以上奖励。
6.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第一线,医术高明,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全市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危害,社会影响较大,其业绩为同行公认者。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学术造诣高,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为同行公认;或者近5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及省(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以及体育等专业领域中,取得显著成就,在国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近 5 年获得省(部)以上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行业最高奖的主要完成者。
9.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三、选拔范围和推荐指标
选拔范围为我校近5年持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教师(不含返聘人员)。各教学、科研单位可推荐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0-1人。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根据文件内容,结合自身条件进行申报。申报人请填写《市突、市贴候选人上会一览表》(附件1),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22日。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及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单位将审核后的《市突、市贴候选人上会一览表》(A3横向正反打印)《单位推荐意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发送至whuszb@163.com。单位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3日。
(三)学校评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公示。
(四)通过评议的候选人,由人事部另行通知填写武汉市相关申报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市级专家选拔是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激励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选拔推荐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坚持标准,严格纪律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标准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把人选质量关,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落实逐级公示、廉政审查等要求,涉密材料务必进行脱密处理。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3659867861
特此通知
附件:1.市突、市贴候选人上会一览表
2.单位推荐意见
人 事 部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