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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执教三十、五十周年教师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7:39 点击数:2582 来源:

各有关单位:

2023年教师节是我国第39个教师节,学校将为执教满三十、五十周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请各单位如实上报执教满三十、五十周年教师名单(表格见附件1),不含已经颁发过证书的教师(名单见附件2)和附属医院卫编教师。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 并于728日前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电子版至师资办邮箱,纸质版请于825日前交至师资办(人事部204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2841

电子邮箱:whusz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教师教龄调查表和统计表

      2.合校以来执教30年、50年教师名单(截止到2022年)

 

 

 

人事部

2023713




附件2: 合校以来执教30年、50年教师名单(截止到2022年).doc】 已下载

附件1:2023年教师教龄调查表和统计表.docx】 已下载


上一条:2023年暑假期间人事部常规业务办理说明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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