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教师节是我国第39个教师节,学校将为执教满三十、五十周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请各单位如实上报执教满三十、五十周年教师名单(表格见附件1),不含已经颁发过证书的教师(名单见附件2)和附属医院卫编教师。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 并于7月28日前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电子版至师资办邮箱,纸质版请于8月25日前交至师资办(人事部204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2841
电子邮箱:whusz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教师教龄调查表和统计表
2.合校以来执教30年、50年教师名单(截止到2022年)
人事部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