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单位可推荐0-1名符合条件候选人。已经获得过宝钢教育教师奖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见附件5)。
二、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宝钢教育教师奖申报对象主要为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同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文件内容,结合自身条件进行申报。申报人登录系统(http://210.42.122.192/zc/login_simpletoLogin,操作手册见附件2)填写申报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
2.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确定推荐人选。单位可进入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查看申报人员情况,审核申报材料并上传单位推荐意见(附件4)。单位将导出的《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上会一览表》纸质版送至人事部师资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huszb@163.com。单位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
3.学校评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公示。
4.通过评议的教师,由人事部另行通知,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申报系统”进行填报。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资格由单位予以审核认定。对于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有不真实、不准确信息的申请人,取消其申报资格。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3.严格把握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教师选拨出来。
4.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技术处理,并在推荐报告中说明。
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68754199
特此通知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优秀教师奖校内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个人)
3.宝钢优秀教师奖校内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单位)
4.单位推荐意见
5.宝钢奖历年获奖人员名单
人事部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