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关于大力支持在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吸引集聚博士后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武人才[2022]7号)及《关于2023年度在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人才生活补助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才[2023]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中在站博士后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1.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中的在站博士后进站应满2年,全职在武汉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在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从事科研工作,个人有意向在汉长期发展;
3.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科研水平比较突出,得到所在团队和学院的认可并推荐。
二、补贴标准
自申报获批下月起,按照每月3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最长发放至在站第四年结束当月为止。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提交材料
1.《2023年度在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附件1)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全国博管办系统中下载)
3.《武汉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协议书》复印件
4.申报对象所在科技创新团队基本情况简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详见附件2)
5.申报对象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外籍人员)复印件
6.申报对象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提交材料
1.个人提交全套材料(个人申报表中需要明确所在团队负责人意见及单位意见),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2.单位推荐报告。主要包括审核程序、综合把关、材料真实性等内容。(模板详见附件3)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拟申报人员请填写附件1表格,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各二级单位通过召开教授委员会或专家评审小组会,党政联席会综合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条件、政治素养、学术能力、留汉意愿等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于每个月10日前报学校人事部博后办112办公室。单位上报材料按照团队为单位进行整合报送。
3.学校上报。学校统一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并报武汉市人才工作局复核认定。
五、有关事项
1.实行常态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二级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各二级单位审核后每个月统一上报。
2.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申报对象如对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团队博士后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申报人员期满出站或出现提前离站等情况,将终止发放生活补贴。
联系人:蒋瑛、李洁
联系电话:67811556(短号61556)、68754011
附件1:《2023年度在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
附件2: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认定条件及基本情况简介模板
附件3:单位推荐报告(模板)
人事部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