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二、选派类别及期限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留学基金委系统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4月30日,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信,邀请信中应明确派出时间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工作安排
1.2023年3月26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武汉大学长期公派出国项目申报系统http://cg.whu.edu.cn:8080/login_simpletoLogin.do 进行填报,用户名和密码与学校信息门户登录账号密码一致;(注: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模式,申请人具体操作见附件1)。
2.2023年3月31日前,院系在线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上传思想政治鉴定意见和学院推荐报告,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提交学校审核(院系管理员具体操作见附件2);
3.2023年4月9日前,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在指标范围内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在2023年4月10日至28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在线申报过程中,“受理机构”须选择“武汉大学”。
5.2023年5月10日前,学校将推荐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四、录取和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于2023年6月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从2023年7月起开始派出。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时请慎重选择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一旦录取不予变更,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等的申请。
2.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6月下旬公布,在结果公布前申请人不得重复申报其他的国家项目。
3.申请人入选后,留学资格将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国家留学基金评审全面采用网评方式,申请者网上填报时务必确保电子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联系人:郭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4199
附件:1.申报人系统操作手册
2.院系管理员系统操作手册
3.个人提交材料说明
4.单位提交材料说明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