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校内办事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2022年编制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20:43 点击数:1345 来源:

全校各单位:

武汉大学2022年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校编制外全职聘用的专技人员也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做好我校编制外聘用制专技人员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申报工作。要认真负责审核、填报真实有效信息,及时通知、受理编制外聘用专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并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晋升、晋级条件掌握评审标准进行审核。

二、单位完成审核后向学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报送相关评审材料,并由学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向人事部出具统一的委托评审函,参加学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三、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完成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编制外聘用专技人员申报的有关评审材料报送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归档。

四、有关说明

1.所有申请人应首先进入图书馆建设的“武汉大学机构知识库”(地址:http://openir.whu.edu.cn)中认领或补充填报论著信息。个人认领或补充填报后,图书馆和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先后进行审核(图书馆主要审核补充填报信息的规范性,科研秘书主要审核论著归属等),审核通过后(机构知识库学者中心有通过提醒)的论著信息将实时同步职称系统业绩库,申请人方可在职称系统业绩库中引入用于申报职称的论著信息。

2.申请人在等待论著信息审核结果的同时可登录职称申报系统(http://210.42.122.192/zc/login_simpletoLogin)选择相应系列,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填报其他信息,其中业绩信息应首选从职称系统业绩库中引入并完善,业绩库中确实没有的数据再手动添加并上传PDF佐证材料。申报成果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221130日。

3.按“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条款申报的申请人,须填写《武汉大学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并将3项标志性突出成果的证明材料上交所在单位,材料原件经单位验证后返还。

4.编制外聘用专技人员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具体评审条件和时间要求请参见人事部主页《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5.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编制外聘用专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申报条件做好评审材料审核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报送相关评审材料。若审核中发现评审材料造假的,一经查实,学校直接解除申报人的合同聘用;若评审过程中发现评审材料失实、或错失申报等问题,后果由用人单位自主承担。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20221226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职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