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双方每年选派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科、专业及类别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选派类别分为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二、资助标准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人/月,并提供健康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补贴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2-2023瑞士互换项目简章》(附件1)中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
2.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应于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后类申请人应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
3.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重点资助青年学者、研究人员及年轻医生。
4.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四、工作安排
1.经个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推荐后,于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瑞士互换奖学金”。
2.各二级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2日之前将单位推荐意见和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到人事部师资工作办公室。
五、评审、录取和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瑞方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22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4199
附件:
1.2022-2023瑞士互换项目简章
2.2022-2023年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