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切实将工作绩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扎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武汉大学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武大人字【2004】7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册教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在学校的博士后。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在《武汉大学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基本内容基础上,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的2013年度工作绩效。
2.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认真审核教职工提交的业绩成果,并作出业绩评估。
3.教职工的业绩成果和考核结果须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4.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绩效档案,其业绩成果和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单位进行核定,优秀总体比例控制在15%,
其中教师为16%,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人员为14%,其他人员为12%。
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计入单位总数,但不适用上述四个等次。
四、时间安排
1. 2013年12月26日前人事部提供职工数据信息;
2.2014年1月10日前各单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3.2014年1月17日前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及汇总材料报人事部。
五、考核结果的报送要求
1.考核结果及汇总材料包括:单位考核情况报告、职工数据信息、考核汇总表、未考核人员一览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右上角要求填写个人人事信息号)。
《武汉大学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考核汇总表、未考核人员一览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可在人事部网站下载中心(http://rsb.whu.edu.cn/index.php?c=content&a=show&id=404)下载。
博士后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人 事 部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