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魁北克省政府高等教育合作协议》,2015-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赴魁北克省有关高校开展学习、科研或进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包括卫生、人文科学、艺术文学、自然科学和工程学;选派类别为短期研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短期研修学者3,000加元/月,资助期限不超过4个月;博士后35,000加元,不可延期;博士研究生25,000加元/年,资助期限3年(9学期),最多可延长12个月(1,000加元/月)。
除奖学金外,魁北克自然和技术研究基金(FRQNT)还将为所有奖学金生提供外国学生学费,魁北克医疗保险部提供医疗保险。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负担被录取人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加拿大国籍或加拿大永久居住权(枫叶卡),或已申请加拿大永久居住权;
(三)短期研修学者类别和博士后类别申请者必须已获得魁北克省高校的邀请信;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者必须已获得魁北克省高校的入学通知书或意向性录取材料;
(四)短期研修学者类别申请者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5年;博士后类别申请者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2年;
(五)之前没有享受过该项目下的奖学金及任何魁北克省提供给外国人员的优秀奖学金;
(六)魁北克省发布的项目申请指南(中/英文)详见附件。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14年12月中旬,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2.2014年12月31日前,院系将申请材料(《出国留学申请表》除外)报送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
3.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申请人于2015年1月5日-1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报名完成后,将《出国留学申请表》报送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4.2015年1月20日前,学校将单位推荐公函及相关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的,学校将不予推荐。
(二)须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出国留学申请表》:网上填写完成后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2.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须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一式两份)
1.有效期内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成绩单复印件;
3.两份推荐信(可在魁北克自然和技术研究基金(FRQNT)网站查阅推荐信格式);
4.所有提供的文章需有出版社的回执以及出版社同意发表的证明(已经发表的文章不需要提供收据);
5.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6.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7.研修或学习计划;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英文或法文翻译件,按顺序装订成套,共需提供两套。
五、评审、录取和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魁省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于2015年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魁省通知为准。
联系人:何 鹏
联系电话:68756336
邮 箱:hepeng88@whu.edu.cn
附件:魁北克省2015-2016年奖学金计划规则(中/英文)
人事部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