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教职工选聘(含师资博士后转固定编制教师)结果在人事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内容如下:
1.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学科、研究方向、选聘类别(固定编制教师或师资博士后)、大学及以上教育经历、工作经历;
2.主要成果:公开发表学术文章、取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获奖奖项等。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人事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上一条:关于职员申报的补充说明
下一条:关于遴选2015年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科研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