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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12月08日 11:22 点击数:209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留金秘[201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15年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包括2个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和39个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项目内容及条件具体参见《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

二、选派类别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14年12月底,申请人应对外联系,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2014年12月25日前,院系将申请材料(《出国留学申请表》除外)报送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

3.2014年12月31日前,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于2015年1月5日-1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在线申报过程中,“受理机构”须选择“武汉大学”。

5. 2015年1月20日前,学校将推荐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二)个人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网上填写完成后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将身份证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如无职称证书,可到人事部开具在职证明;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函应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不能早于2015年3月31日,也不能晚于2016年3月31日);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5.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外方合作者简历。原则上不超过一页,需由外方导师提供并签名;

8.《科研成果清单》(附件1)。申请人重点填写近五年科研成果;其中科研项目须为在研项目,参与的省部级以上项目或主持的校级以上项目;所列成果不超过3页;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单位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附件2)。各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2.《单位审核材料清单》(附件3)。各单位按清单审核申报人选材料,审核人签字盖章后,提交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四、评审、录取和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15年3月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从2015年4月起开始派出。

联 系 人:何 鹏

联系电话:68756336

邮 箱:hepeng88@whu.edu.cn

附件: 1.《科研成果清单》

2.《单位推荐意见》

3.《单位审核材料清单》

4.《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人事部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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