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珞珈雅苑人才用房申购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2014年珞珈雅苑人才用房申购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第一批珞珈雅苑人才用房申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购范围及条件
1.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全职来校工作,首次聘任岗位为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的引进人才,以家庭为单位在武汉市拥有住房不超过1套,可以申购。
2.首次聘任岗位为教授或研究员的,可以选择90平米或者130平米户型;首次聘任岗位为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的,只能选择90平米户型,不得跨档选择130平米户型。
3.购房者须全额退还学校(含所在单位)提供的安家费。如有校内周转房的,须在2016年3月前将周转房退还学校。
二、购买价格及选房顺序
1.珞珈雅苑人才用房的购买价格按学校现有政策执行。
2.选房顺序根据安家费额度、来校时间先后(均以聘任合同为准)分别选购住房。安家费额度越高,优先选房;如安家费相同,则按来校时间先后排序;安家费、来校时间均相同,则抽签决定。
三、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
请各单位按照申购条件限定范围,通知有意向购买珞珈雅苑人才用房的引进人才,如实填写《珞珈雅苑人才用房申购表》(附件1),并附夫妻双方身份证(护照)复印件,于5月 28日前交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汇总
请各单位汇总申购人员名单,审核身份证(护照)号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以及来校时间、首聘岗位、安家费发放情况等引进信息,填写附件2并签字盖章,与本人填写的申购表(附件1)一起,于6月1日前报送人事部人才办,同时发送电子版。截止日期前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审查
人事部汇总申购人员名单,并对申购人员是否为引进人才及其来校时间、首聘岗位、安家费发放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后勤保障部、校外住宅建设办负责对申购人员已有住房情况(包括校内周转房)、是否符合限购政策等进行资格审查。如系违反限购政策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所发生的费用由申购人承担。
4.名单公示
学校将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购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5.办理安家费退还、选房点房、贷款购房等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本次申购是学校最后一次统一通知、集中点房。今后,珞珈雅苑人才房申购工作将按照引进人才进校时间先后,“来一个,点一个”,不再集中办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和引进人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实符合申购条件才能申报。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取消申购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告知本单位所有符合申购条件的引进人才。
联系人:童辉,电话:68756336,邮箱:whurcb@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 珞珈雅苑人才用房申购表
2. 珞珈雅苑人才用房申购汇总表
人 事 部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