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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1:47 点击数:182 来源:

全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341号)精神,现将我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项目及指标

2017年湖北省下达我校各类专家推荐指标分别为:

1.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

2.湖北省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名。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的上述专家指标分别为0-1人。

二、选拔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拔条件与原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选拔条件

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风端正,身心健康,能全面、熟练的履行岗位职责且近三年考核合格。此外还应具有中国国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省贴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

选拔条件条件原则上按鄂办发〔2001〕55号文件规定执行。已入选国家或省级专家、特贴的人员不再申报。

四、相关说明

(一)7月26日前请各单位按照湖北省通知精神,确定推荐人选。各单位确定的推荐人选在网上提交申请表,网上申报请登录“武汉大学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进入信息门户,点击人才服务”或http://rsbservice.whu.edu.cn/gcc/userLoginInit.system),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4(技术咨询:余艺老师68754199)

(二)7月27日单位报送推荐报告及被推荐人思想政治鉴定报告,明确推荐人选。报告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7月29-30日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按照湖北省人社厅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四)为统筹同类专家评选,减轻学院和教师申报工作量,此次未通过学校评审人员自动进入学校后备人选,2017年武汉市突贡、特贴、十百千专家将主要从后备人选中选取推荐。

联系人:李炳发;联系电话:68754199/13971326867。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突省贴专家选拔推荐条件(摘自鄂办发〔2001〕55号文件)

附件3:网上申报操作说明(申报人)

附件4:网上申报操作说明(学院)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17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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