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新选聘教师聘期制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5〕16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聘期制教师转编评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5年12月及之前入职,聘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的聘期制教师。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武汉大学聘期制教师工作业绩表》(附件1),主要是受聘以来的工作业绩,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内容。
2018年8月15日前,申请人将工作业绩表电子版(WORD+签名扫描PDF,均以“单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学校人事部,电子邮箱:whurcb@whu.edu.cn。
2.业绩展示
2018年8月31日前,各单位在院系网站上对申请人填报的工作业绩表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单位审核推荐
各单位根据申请人工作业绩水平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推荐,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各单位分党委(党总支)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进行考核,提出明确的考核结果。严格执行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和师德“一票否决制”。
(2)各单位组织对申请人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考核,提出明确的考核结果。应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团等作用,加强对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考察。评估结果须合格及以上。
(3)各单位组织教授会议或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聘期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和评议表决,同意推荐票数须达到实到评委人数三分之二方能通过。
(4)党政联席会议依据教学评估和教授会议或教授委员会建议意见,向学校推荐转编候选人。
2018年9月15日前,上报《武汉大学聘期制教师转编审批表》(附件2)和《武汉大学聘期制教师转编评议表》(附件3,参加评议的专家每人1份)。相关材料报送至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人事部203室)。
4.学部评审
2018年9月,学部人力资源专家组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转编人选。学部评审程序及要求如下:
(1)申请人陈述。以PPT形式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主要学术贡献、受聘以来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果业绩、未来的工作设想及预期目标等情况。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答辩。专家提问,申请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专家投票。确定转固定编制推荐人员。
(4)评审结果公示。在校内网站上对转固定编制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5.学校评审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固定编制人选,提请学校审定后办理转固定编制手续,签订全员聘用岗位合同。
未通过转编评审的,由各单位于聘期结束前三个月自行组织评审,根据聘期业绩决定是否续聘。其中比较优秀愿意申请特聘副研究员的,经单位同意报学校评审确定。
三、工作要求
1.教师的质量与水平关系学校长远发展,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按照“依法依规、严格标准、程序完备、平稳推进”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审核推荐和合同薪酬接续等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对聘期制教师的指导关心和培养培训,及时帮助其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提升和改进,尽快满足岗位要求,促进其成长成才。
四、其他说明
1.在学校连续工作24个月及以上的聘期制讲师、特聘副研究员、博士后、协同创新聘用教师以及各单位经学校审批试点聘用教师中特别优秀的人员可参与申报。
2.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做好准备工作。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学校反馈,相关工作意见或建议联系人事部、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何鹏,联系电话:68756990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聘期制教师工作业绩表
2.武汉大学聘期制教师转编审批表
3.武汉大学聘期制教师转编评议表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