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一百三十七号令)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我校残疾教职工合法权利,现开展残疾教职工信息统计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统计人员范围
因公或非因公致残的在职教职工。
二、工作内容
1.向本单位残疾教职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使残疾教职工了解国家政策,相关内容可咨询人事部工薪福利办公室或上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查询。
2.认真核实本单位残疾教职工人员信息,通知残疾教职工及时在手机上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填报个人税收优惠信息(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并着重强调本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协助本单位残疾教职工按要求办理《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办理流程可查询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的办理指南。(网址:http://www.whdpf.org.cn/bszn/5204.jhtml)
4.填报《武汉大学残疾教职工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1),并将残疾教职工的《残疾人证》复印件收集汇总,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统计表》《残疾人证》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人事部工薪福利办公室,联系人:张亮子,联系电话:68752281。同时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gxb@whu.edu.cn。
三、其他说明
此次残疾教职工信息统计汇总后将由学校统一向主管部门报送,未按要求完成申报的残疾教职工将无法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完成残疾教职工信息统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残疾教职工信息统计表
附件2:手机应用程序填报指南
财务部 人事部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