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单位在个人申请上签署意见, 7天以内(含)的申请由单位审批报人事部备案;7天至14天(含)的申请由单位签署意见报人事部审批;14天以上的申请由人事部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病假:将个人申请材料和病假证明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审批备案。
上一条:请假待遇
下一条:销假续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