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载《武汉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申请表》,按相关要求填写表格,二级单位明确意见,并报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2. 教师在具有国(境)外背景机构兼职的,需国际交流部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涉密人员需经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涉及成果、知识产权及相关收益归属等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如确需使用设备、资金、教室、场地等资源者,应当事先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报请所在二级单位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批
3. 拟兼职单位邀请函、通知、合同或协议
4. 如涉及政审鉴定意见,请二级单位先明确意见并报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5. 其他需要人事部盖章的材料(如社团兼职备案表、候选人推荐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