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近一段时期,我校校园内教职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事故情况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杜绝此类现象,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职工交通安全教育相关工作,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等方式,采取观看警示教育视频、邀请专家授课等多种手段,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杜绝酒后驾车行为。
二、签订承诺书。各单位要广泛进行发动,组织全体教职工逐人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见附件),确保人员全覆盖。同时,引导教职工向亲属、同事、朋友开展拒绝酒驾宣传,提醒他们远离酒驾。
各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签订承诺书情况,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书面报人事部职工管理办公室。下一步,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检查,一旦发现教职工酒后驾车,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68752621
附件: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人 事 部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