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2〕99号)、《武汉大学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2〕100号)、《武汉大学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大人字〔2004〕8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院(系)办学自主权的意见》(武大字〔2013〕26号)精神,现将学校附属医院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指标及评审条件
(一)计划指标
附属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系列、卫生技术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
高级岗位计划指标由附属医院根据岗位设置规划和申报人员情况拟定,报学校审核批复;中初级岗位计划由附属医院自行确定。
(二)评审条件
1.外语条件
学校对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升不再统一规定外语考试要求,由设岗单位根据岗位特点确定外语能力要求及考核标准。
2.教师系列国际交流能力条件
将教师系列的海外研修经历要求调整为国际交流能力要求。国际交流能力要求包括以下8项内容,需满足其中之一:
(1)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学习工作经历,自然科学类教师要求连续1年以上,人文社科类教师要求6个月以上;
(2)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就读期间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的;
(3)任现职以来在国际重要学术组织(不包括华人全球性组织、双边性组织)任职;
(4)任现职以来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国际发行)担任编委;
(5)任现职以来主讲一门全外语课程(非外语专业);
(6)任现职以来在国(境)外召开专业领域公认权威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全外文做大会邀请报告;
(7)任现职以来通过竞标承接国外政府部门科研课题,或作为中方主持人参与政府组织的中外合作课题;
(8)任现职以来担任国(境)外大学的学生指导教师(有聘书)。
以下情况的教师国际交流能力可不做要求:
(1)至2018年期间,截止申报当年11月30日,年满50周岁申请高级岗位的;
(2)援疆援藏在外派期间或期满结束申请晋升同一高级岗位的;
(3)承担国防项目的主要人员(排名前三)在涉密期内的。
3.文件要求
教师系列评审条件按照《武汉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2〕99号)执行。
卫生技术系列专业四级及以下岗位评审条件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大人字〔2004〕84号)执行。专业二、三级岗位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规〔2011〕2号)以及各附属医院制定的补充文件执行。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评审条件按照《武汉大学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2〕100号)执行。
二、评审权限调整
学校授权附属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行使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的评审权和聘任权。学校保留正高二、三级岗位的评审权及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评审结果的否决权。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教师系列申请人通过校园信息门户http://my.whu.edu.cn“职称申报”入口登录职称申报系统,选择相应表格填报并提交。
2.卫生技术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申请人通过校园信息门户http://my.whu.edu.cn“旧版职称申报”入口登录职称申报系统,选择相应表格填报并提交。
3.申请人向单位提交佐证材料,教师系列主要包括:国际交流能力证明、职称申报系统自带成果库引入不全的信息证明、手动填写成果的证明材料等,增岗破格人员还须提供3封校外专家举荐信。佐证材料的原件报单位验证后返还,同时应制作PDF电子版(含详细目录),作为附件上传职称申报系统。
卫生技术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主要包括: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明、学术成果代表作、承担项目证明、同行评议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单位验证后返还,复印件应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评审结束后返还。
申报成果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1.附属医院资格审查小组由医院主要负责人、职工代表以及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审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聘任资格和教学科研条件。医院主要负责人对审核结果负责。
2.附属医院将审核认证的材料公开展示,并将审核结果统一录入职称申报系统。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登录职称申报系统,打印申报表格,签名后递交所在单位。
(三)单位评议
1.附属医院组织教授委员会、同行专家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员会等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和评议表决,提出正高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和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拟任人选,并公示。
2.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填写单位评议意见,向医学部提交评议通过人员材料,包括纸制版申报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学校复核
1.医学部、人事部统筹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复核并展示各医院上报的高级岗位人员材料,四级及以下岗位候选人复核通过者不再组织评审。
2.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学科评议组评议表决正高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并公示。
3.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评议表决正高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并公示。
4.公示结束后,学校下文。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月5日至1月20日:个人申请
2017年1月20日至3月31日:所在医院进行资格审查、评议与公示;
2017年4月1日至5月中旬:学校复核、评审,公示下文。
五、相关要求
(一)为进一步理顺附属医院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今后各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全部归口学校统一管理。
(二)为努力建设一支医德高尚、医术高超的医疗服务队伍,增强附属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综合实力,学校近期将启动附属医院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文件的修订工作,新文件将尽快正式启用。
(三)附属医院应高度重视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工作,认真做好文件精神的宣传和解读,严格执行职称文件的各项条件,保证评审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把医学研究、技能钻研、同行影响力和创新成果作为最重要的评价指标,推动学术进步和学科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附属医院教师系列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2.卫生技术系列和其他技术系列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武 汉 大 学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