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有2014年10月前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证书(见附件),请带原件与复印件一并交到人事部社保办
附件:获奖、获得荣誉称号等人员的一次性退休补贴须知
一、2014年10月1日前获奖和获得荣誉称号的人员的有关证书;
种类名称 |
具体情况 |
荣誉称号 |
1.获得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被省委和省政府的职能部门确定为享受省级劳模待遇的人员 |
2.获得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并保持荣誉者 |
3.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和荣立军以上机关授予的一等功的人员 |
4.获得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人社部(原人事部)授予的“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荣誉称号的人员 |
科研获奖 (课题组前3名) |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四等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
2.获得省政府、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全国性社科研究成果奖三等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
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龄满30年的男教师、教龄满25年的女教师,提供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三、曾在西藏海拔高度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人员应提供西藏当地人事部门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