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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完成首次聘期制教师转固定教职聘任工作

时间:2018年12月19日 18:10 点击数: 来源:

武汉大学首次聘期制教师转固定教职聘任工作近日完成,6名聘期制教师(含博士后)在48位申请人中脱颖而出,受聘固定教职副教授。

本次评审按照“依法依规、质量优先、竞争选拔、择优聘用”原则,通过院系、学部、学校的三级评审机制严格把关,历时半年,在正式申报的42位聘期制教师和6位博士后及协同创新人员中,通过个人申报、业绩展示、学院审核、学部评审和学校审定,共有6人直接聘任为固定教职副教授。在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学校提供一定的支持和保障,推动新聘任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持续提升。

首聘期未通过学校转固定教职评审的聘期制教师中,经个人申请、学部审核,共有19人第二个聘期转为特聘副研究员聘用,待遇参照所在单位副高标准执行,并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租房补贴,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工作生活条件。其他人员,经个人申请、学院同意,可继续按聘期制讲师续聘,目前已有39人(含首聘期届满未申请转固定教职人员)签订续聘合同。

武汉大学自2015年启动聘期制教师选聘工作以来,共选留聘期制教师112人。按照3+3两个聘期管理,到2018年底首批聘期到期共69人。为进一步提升教师选聘水平,严把教师质量关,根据《武汉大学新选聘教师聘期制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5〕16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精神,2018年7月,学校正式启动首次聘期制教师转固定教职评审。自2019年起,学校计划每年组织2次转固定教职评审,在学校服务满一个周期的聘期制教师、特聘副研究员、博士后、协同创新聘用教师以及各单位经学校审批试点聘用教师均可申报。学校致力于建立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师资选聘机制,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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