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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内设机构副主任的公告

时间:2016年11月28日 09:24 点击数: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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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校人事部审核同意,决定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拔药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药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名,分别承担本院本科教学管理、研究生教学管理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武大党字[2014]74号)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

2、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一般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胜任本职位工作的相关基础知识,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三、有关程序

1、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武汉大学药学院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于2016年12月5日12: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药学院党政办公室杨婷婷老师处,报名表电子版也同时发送至ytt-72@whu.edu.cn。

2、资格审核及面试人选确定。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学院将于2016年12月中旬前对竞聘者集中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其中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人,答辩4分钟/人。面试评委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学院领导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岗位需要和面试结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酝酿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学院组织考察组广泛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及师生代表的意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确定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7、公示。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8、报批和任职。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学院将选任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等报送学校人事部审查审批,履行任职手续。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校内教职工均可报名竞聘。

2、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在考察中有违纪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竞聘和选拔工作接受学校和学院师生监督。电话:68759905(学院纪检工作负责人)。

特此公告

附件:武汉大学药学院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

药学院党委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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