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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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校享受公费医疗的教职工若发生工伤,办理流程、联系方式及需要材料如下:

温馨提示:鼠标点击可进入每个办事流程详细说明。
   
报学校人事部社保办
享受公费医疗的教职工报学校人事部社保办,职工所在二级单位需协助提供:
1.事故伤害者个人申请书(需详细叙述事发时间、经过,签字、压手印),并由所在二级单位出具意见(单位领导签署“情况属实”并签字、盖章)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个人委托书(签字、压手印)
4.在职证明
5.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首次就诊的原始病历、拍片报告、住院出院记录(复印件)
6.现场两名证人证言(签字、压手印),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7.单位组织运动会的相关文件、参赛人员名单等(复印件)
8.用工单位事故调查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9.武汉大学公章使用申请审核单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1.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压手印)
12.工伤认定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一览表(1份)
社保办:黄新兵
027-68754262
   
工伤申请材料参考模板
1.个人申请书参考模板(附件1)
2.个人委托书(附件2)
3.在职证明(办理流程见人事部网站)
4.用工单位事故调查证明(附件3)
5.武汉大学公章使用申请审核单(党政办网站下载)
6.工伤认定申请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7.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
8.组织机构代码证(凭“武汉大学公章使用申请审核单”在党政办印章室领取)
社保办:黄新兵
027-68754262
   
工伤申请相关操作规范
1.申请书与证人证言一律使用信纸或A4大小的纸张,可书写或打印。书写时必须字迹清楚,并使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
2.事故伤害者身份证复印件,使用A4大小纸张进行复印,一式二份。证人身份证要求相同,一式一份
3.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料,必须有事故当事人的签字和手印。如无授权,经办人不得代为行使
4.病历复印件包括病例首页。病历资料上的伤者姓名必须于伤者身份证一致。病历姓名有涂改的,需就医单位盖章证明
5.涉及骨折的伤者,必须附加医院拍片报告复印件
6.通讯联系方式一览表上的地址、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有效
7.其他资料,如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打印资料,要整理成A4大小纸张上报
8.申报材料必须使用纸质文件袋
社保办:黄新兵
027-68754262
   
报销医疗费用
至校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报销医疗费用
校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
027-68761880
   
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至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需提供:
1.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一寸彩色登记照1张;
3.《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4.首次受伤病历、出院记录或小结、诊断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5.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武汉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
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027-85780770
   
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学校人事部社保办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社保办:黄新兵
027-6875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