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生奖励包括计生家庭和独生子女父母的各项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包括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六一”慰问费、独生子女托幼学费补助和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退休补贴。计生家庭奖励包括育儿假、产假、配偶护理假、节育假等。 2. 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新进教职工,须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原件交到后勤保障部校计生办存档,以便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应在办证时的原单位计生部门,也可能在办证的街道计生部门,或在本人的人事档案里,或在其配偶单位的计生部门,请根据具体情况到相应部门查找。 3. 新进教职工要享受育儿假、产假、配偶护理假、节育假等的,请进入“武汉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点“业务办理”—“我要申请”,选择相应业务,点“申请办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