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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9:38 点击数:3354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2231号)和《关于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3104号)精神,现就我校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

1.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推荐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2.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 (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推荐。

3.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4.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近 5 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6.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选拔范围和推荐指标

选拔范围为全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各教学、科研单位原则上推荐0-1人,专业教师人数超过150人的单位,可推荐0-2人;人民医院、中南医院各可推荐0-2人,口腔医院可推荐0-1人。2019年、2020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且尚未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指标推荐。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文件内容,结合自身条件进行申报。申报人登录系统http://210.42.122.192/zc/login_simpletoLogin报并导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上会一览表》,申报截止时间为421日。

2.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及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单位将审核后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上会一览表》(A3横向正反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详见附件1)纸质版送至人事部204,电子版发送至whuszb@163.com。单位报送截止时间为424日。

3.学校评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公示。

4.通过评议的候选人,由人事部另行通知下载填写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相关信息采集表。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把享受政府特贴人员选拔工作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精心组织,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摆在首要位置。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关乎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突出科学贡献、学术创新、技术引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选拨出来。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68754199

特此通知

 

附件: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单位推荐意见表

人 事 部

                                                                   2023418



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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