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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执教三十、五十周年教师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18:26 点击数:1278 来源:

 

各有关单位:

2022年教师节是我国第38个教师节,学校将为执教满三十、五十周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请各单位如实上报执教满三十、五十周年教师名单(已经颁发过证书的教师和附属医院卫编教师除外),已经颁发过证书的教师见附件2

请认真填写附件1,并于730日前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电子版至师资工作办公室邮箱,纸质版请于830日前交至人事部204师资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孙斐

联系电话:68752841

电子邮箱:whusz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教师教龄调查表、教师教龄调查表统计表

2.合校以来执教30年、50年教师名单

人事部

2022715

 


附件一 2022年教师教龄调查表、教师教龄调查表统计表.docx】 已下载

附件二 合校以来执教30年、50年教师名单(截止2021年).doc】 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专业技术支撑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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