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医院是武汉大学直属的一所二级乙等综合医院,为全体师生员工和辖区居民近十万人提供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为满足校内师生心理保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科临床医师1名,负责精神科临床诊疗、心理咨询等。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精神科临床医师1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各学习阶段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突出。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并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5.在地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至少3年。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之前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zp.whu.edu.cn),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2.资格审查:学校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考核。
3.考核:学校招聘工作组组织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临床诊疗实践操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4.录用:学校按程序确定录用人选,并在学校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网上招聘系统中需按要求上传一寸标准证件彩照及各学习阶段证明材料,其中在国内获得学历学位者须上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申请并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结果、准考证请登录网上招聘系统查询、打印;考核和录用结果等相关后续信息将在武汉大学人事部网站(网址:http://rsb.whu.edu.cn)陆续发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者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4.录用人员在2023年7月1日之前原则上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新聘人员纳入武汉大学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编人员相关薪酬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人事部:雷老师,电话:027-68752621
校医院:芦老师,电话:027-68761407
武汉大学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