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校内办事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申报2021年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14日 15:25 点击数:1117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与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从学校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牢固树立用人成本意识、效益意识,以“严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为导向,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着力提高用人效能。因工作职能拓展延伸以及严重减员等情况确需补充岗位的,应高标准设置招聘条件,从严适当补充。

二、申报岗位范围

此次申报范围包括:学生辅导员岗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及服务于学校公共平台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岗位一般要求招聘博士毕业生或特别优秀的硕士毕业生。

三、申报程序

(一)二级单位认真梳理现有人员使用情况,确需补充岗位的,提出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明确所补充的岗位及类别、计划招聘人数、岗位要求及招聘条件、岗位职责以及申报理由等,并经各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相关职能委员会)研究同意,报相应的职能部门研究审核后报学校人事部。

(二)学校人事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二级单位的申报计划、岗位空缺情况、现有人员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岗位审核。

(三)学校相应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对申报的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进行分类评估,拟定2021年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二级单位负责人须向委员会介绍情况并答辩。

(四)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21年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

(五)学校根据审定的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分类组织公开招聘。

四、人员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3+3”聘期制,纳入学校编制管理,首聘期3年,聘期满前3个月可申请参加学校转固定编制的选拔考核,选拔通过的转入固定编制岗位,未通过但学校同意续聘的可以申请续聘3年,两个聘期(6年)届满仍未转入学校固定编制岗位的,不再续聘。

新聘人员聘期内薪酬、养老保险、医疗待遇以及职级、职务晋升等参照同类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分类填报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申报表及现有岗位人员使用情况表。申报学生辅导员岗位的填报附件1、附件2,申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的填报附件3、附件4,申报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填报附件5、附件6,于2020年9月20日之前将盖章签字的申报材料报相应职能部门并发送电子版。学生辅导员岗位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计划分别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实验技术岗位计划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报人事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部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68752621,邮箱:lijiewhu@wh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徐国章,联系电话:68754917,邮箱:jyb@wh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陶孝芳,联系电话:68754369,邮箱:fangfayfly@wh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68772415,邮箱:sbcsy@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学生辅导员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申报表(聘期

制岗位)

2.现有辅导员岗位人员使用情况表

3.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申报表

(聘期制岗位)

4.现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人员使用情况表

5.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申报表(聘期

制岗位)

6.现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编内编外)使用

情况表

武 汉 大 学

2020年9月14日


上一条:武汉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候选人的通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