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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0年08月20日 16:32 点击数:226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与推荐名额

1.2020年度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分配给我校优秀教师奖名额5名,含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推荐名额1名。

2.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可推荐0-1名符合条件候选人。已经获得过宝钢奖的人员不再推荐(见附件4)。

二、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宝钢教育奖申报对象主要为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同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报送材料与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个人根据文件内容,结合自身条件进行申报。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及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单位将审核后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附件2)和《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whuszb@163.com纸质版于8月28日前报送至人事部师资办。

2.学校评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公示。

3.通过评议的候选人,由人事部另行通知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正式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8752841

电子邮箱:whuszb@163.com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

3.个人信息汇总表

4.宝钢奖历年获奖人员名单

人 事 部

2020年8月20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补充及招聘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聘期制教师等申请固定教职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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